[快讯]中电港: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797,0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国风投基金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797,0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基金投资期限在 60个月以上。因此,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受比例限制。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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