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00223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21:42:09 中财网
原标题:塔牌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永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永寿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80,328股(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

2025年12月2日,公司收到徐永寿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获悉徐永寿先生于2025年1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43%。截至目前,徐永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657,05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59%。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第三条,徐永寿先生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后,其持有股权比例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其减持及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永寿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1日  
股票简称塔牌集团股票代码002233
权益变动 过程截止2025年11月30日,徐永寿持有公司股份93,657,05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02%。根据2025年9月27日已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徐永寿于2025年12月 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减持后徐永寿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降  

 至88,657,05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9%。2025年 12月1日的减持,导致徐永寿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刻度。     
变动类型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5000.43    
合 计5000.4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 (%) 比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 (%)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9,365.717.868.028,865.717.447.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365.717.868.028,865.717.447.5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是? 否□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该减持事项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是□ 否?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 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徐永寿先生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徐永寿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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