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华发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2:03:4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发股份:华发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 本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被诉(被仲裁) 人诉讼(仲 裁)事件诉讼(仲 裁)金额
金亚科技、周 旭辉、立信2014 年报尚余500万 元
保千里、东北 证券、银信评 估、立信等2015年重 组、2015 年报、2016 年报1,096万元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晓东,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最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琴,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最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曦,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最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曦、项目合伙人朱晓东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琴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曦、项目合伙人朱晓东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公开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程序。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530万元。各年度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与本项目中标人签订合同,正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10万元(含差旅费)。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2、审计费用变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540万元(不含差旅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变化未超过20%。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二)董事局对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为510万元(含差旅费),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