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志晟信息(920171):累计诉讼、仲裁
证券代码:920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5-111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 8.3.2条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应收款项回收,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在多次合理催收无果后采用了诉讼方式进行款项催收;因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导致公司作为大股东被起诉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仲裁/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的数量为 16件,涉案金额合计约 24,726,475.3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4%。其中: 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共 2件,涉案金额约为 23,341,004.18元;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 14件,涉案金额约为 1,385,471.15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三)主要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 1、原告天津佳安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服务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三维建模服务,因双方对合同尾款存在争议,原告起诉被告支付 289,800.00元及违约金,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5)津 0101民初 10004号。现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原告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签订 《2023年青秀区教育系统生涯规划体验中心教学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提供青秀区教育系统生涯规划体验中心教学设备,原告已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验收,现被告仍欠付原告合同款项为 2,581,000.00元。2025年 7月 28日,原告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桂 0103民特(调)3553号。2025年 12月 16日,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广西商事调解中心主持调解并经司法确认:被告所欠原告合同款项2,581,000.00元,由被告分三期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现该案件已结案。 3、原告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合同总价款为 54,208,149元。原告已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验收,现被告仍欠付原告合同款项 18,787,334.10元。2025年 12月 15日,原告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被告依约支付合同欠款18,787,334.10元,并支付违约金 1,972,670.08元(自 2025年 5月 1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计算,现暂计至 2025年 12月 1日),合同欠款及违约金暂共计为 20,760,004.18元。现该案件已通过立案审核,案号暂无。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最近十二个月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与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判决、生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2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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