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30120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5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3,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174,0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5,721.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3,576.3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144.75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验字(2022)第0013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注2:该项目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注3:该项目已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净额为人民币162,144.75万元,超募资金为110,816.71万元(不含利息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如下: 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投入该项目的建设。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7,000.00万元调整为13,000.00万元,增加投入的6,000.00万元为公司超募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333.04万元投入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3,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51,616.71万元(不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已于2022年1月14日全部到位,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33,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6%,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因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0%测算,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年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996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五、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3,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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