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60366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603669)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2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4点30分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陶灵萍 议程: 一、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主持人宣布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开始; 3、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4、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5、说明投票表决方法,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二、审议议案: 1、宣读议案一: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针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2、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为在大会会务组登记的合法股东或股东代表。 3、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4、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1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6、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议案一: 关于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保障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4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余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总收入70,397.6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108.9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七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510.76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2)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军,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多家挂牌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7家上市公司及2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项目合伙人吴军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吴军、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与上年审计费用持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