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生物(60307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7:21:16 中财网
原标题:圣达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生物”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圣达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圣达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5年 1月 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7,840,666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5年 6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8日披露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 12月 25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年 6月 2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 171,188,958股变更为 189,029,624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所获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7,840,666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2月 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 (股)
北京中汇守正私募基金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守正尊享 1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5,000,0002.65%5,000,000
北京章泓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章泓拓金1期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66,6661.09%2,066,666
吕飞标2,000,0001.06%2,000,00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700,0000.90%1,700,000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1,333,3330.71%1,333,33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40,0000.50%940,0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747,3370.40%747,337
北京章泓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章泓成长优 选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700,0000.37%700,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6,6660.36%686,666
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666,6660.35%666,666
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 (青岛)有限公司-昆仑 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666,6660.35%666,666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博成开元策略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666,6660.35%666,666
林金涛666,6660.35%666,666
17,840,6669.44%17,840,666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限售股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变动数
17,840,666-17,840,666
171,188,95817,840,666
189,029,6240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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