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REIT (18010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22:01:57 中财网
原标题: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REIT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一、 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REIT 
公募REITs代码180106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2024年12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成都高 投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9月30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基 金的相关指 标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净值 (单 位:元)-
 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单 位:元)16,799,950.10
 本次分红比例99.76%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16,760,000.00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公募 REITs份额)0.41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3次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广发成都高投产业园REIT

2.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3.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次拟分配金额为16,760,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76%。截止基准日本基金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4.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当期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资本性支出;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来合理期间内需要支付的本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专项计划管理人的管理费、托管费、外部管理机构的运营管理费、日常运营费用、租赁保证金、预收租金。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5年7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可供分配金额为16,799,950.10元。

二、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除息日2025年12月24日(场内)2025年12月23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12月26日(场内)2025年12月25日(场外)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向场内、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5年12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本次场外基金份额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2月25日,场内基金份额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2月26日。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暂停跨系
统转托管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四、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五、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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