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920717):购买资产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22:06:09 中财网
原标题:瑞星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3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需要,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星股份”)全资子公司海口英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英茗”)拟参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潍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 10%股权;起拍价:1,412.5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英茗投资在竞买价格不高于 2,300万元内进行参与拍卖活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测算,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若竞拍成功,需到法院裁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五)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 12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潍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0%股权司法拍卖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南中原绿能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路 3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 9月 20日
法定代表人:别锡奎
实际控制人:别锡奎
主营业务:液化天然气、石脑油的生产;压缩天然气零售;车用乙醇汽油、汽油、煤油、柴油零售(以上范围限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车用燃气气瓶安装;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润滑油、石油制品、化工机械设备销售;加气站设备维修与技术服务;化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房屋、车辆、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运营及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实缴资本:14,000万元
信用情况: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潍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 1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基本情况:

名称潍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双羊街 1633号智能装备产业园综合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00元
实缴资本30,000,000元
成立日期2001年 3月 8日
股东情况(1)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股 58.3323%(为该 股权资产的优先购买权人); (2)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持股 16.6677%(为该股权资 产的优先购买权人); (3)潍坊坊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5.0000%(为该股权 资产的优先购买权人); (4)河南中原绿能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000%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 维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一般项目:燃 气器具生产等
4、潍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554,653,689.77
负债总额456,295,415.32
净资产98,358,274.45
项目2024年期间(经审计)
营业收入269,515,151.88
净利润15,325,236.19
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并由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物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京东网进行网络拍卖。最终以竞拍结果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若竞买成功,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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