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南天信息(000948):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5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3、涉案金额:170,500,088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目前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 性,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信息”或 “公司”)作为原告,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起诉被告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智控”)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收到《云南省昆 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云01民初343号】,判 决城建智控支付公司货款170,500,088元,并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为标准计算的 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11月2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作为上诉人 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城建智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市中院作出 的(2025)云01民初343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依法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中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改 判支持按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违约金(以170,500,088元 为基数,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案件受理费分担的内容,改判本案一审 全部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3、本案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公司收到城建智控的《上诉状》,城建智控不服一审判决,向云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云01民 初343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改判确认本案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实际 交货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进而确定上诉人的付款义务届满日 为2025年5月24日; 3、请求改判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30% 计算; 4、请求判令在查清设备质量问题前中止支付货款; 5、请求驳回被上诉人关于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6、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 性,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南天信息民事上诉状、人民法院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 知书、上诉案件诉讼费付款回单; (二)城建智控上诉状。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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