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00075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6:15:47 中财网
原标题:锌业股份: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前3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董事本人。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赵智达先生、董婷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赵智达,男,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副部长、设备备件采购部部长,经营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葫芦岛合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智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智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婷婷,女,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副部长、部长,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公司总经理。

董婷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董婷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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