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大明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632.1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A 4,000.10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 万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2,012,5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90,57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821,978.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重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账户。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与大明电子(重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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