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600226):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亨通股份: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会议议程 时 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地 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公司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 三、审议议案
五、对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监票、计票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一)关联方介绍 (1)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王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10471856XQ,成立于1997年5月30日,注册资本:4,699.5196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圣雪路50号,经营范围:原料药[土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链霉素(生产地址为:“栾城区张举路57号”)]、兽药(硫酸链霉素、土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粘菌素)、预混剂(土霉素钙、金霉素)、饲料添加剂(维生素I:VB2)、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原料药及制剂、医药中间体、化学试剂及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机电仪器安装、检定、检修;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环保产品、日常百货、家居用品、服装、建材、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塑橡制品、办公家具、润滑油、五金、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零配件、钢材、铝材及其制品、有色金属、土畜产品、粮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农副产品的经营;发酵提取物(石家庄市政府禁限产业除外)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农药、兽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消毒剂、杀虫剂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亨通股份持有49%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63,461.13万元,负债总额为96,806.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8,243.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22%;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20,838.21万元,净利润为5,721.48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67,589.59万元,负债总额为98,463.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60,379.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75%;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90,290.01万元,净利润为3,914.5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峰,注册资本:246,673.465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08296911W,成立于1993年6月5日,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经营范围: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光缆金具或铁附件、电子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器件及传感、通信设备、光纤传感、水声、物联网器件、消防产品、海洋观测设备、海洋油气设备、环境监测设备、数据中心机房配套产品(含供配电设备、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监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关系统的施工、维护、工程项目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监理;机电一体化工程、消防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弱电智能系统集成、设计、安装,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废旧金属的收购(含废旧电缆等);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内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固网、移动网络业务代理,接入网、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通信设施租赁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不含网站接入);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开发,数据储存、数据整理、数据挖掘、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智慧社区建设及运营;量子通信建设及网络运营;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持有24.07%股权,崔根良持有3.86%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643,866.05万元,负债总额为3,553,815.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53,495.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49%;2024年营业收入为5,998,421.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882.15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191,123.10万元,负债总额为3,860,793.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77,735.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69%;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4,962,050.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582.1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华良,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PC5L47W,成立于2017年7月7日,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及大件运输业务(包括:揽运、托运、订舱、租船、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的代理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运输;国内铁路运输;国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船舶租赁;船舶理货服务;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及物流技术咨询服务相关的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食品、煤炭及制品、建材、钢材、燃料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工品)的销售;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企业的生产流程管理和品质检测管理、产线制程改善;仓储服务;搬运装卸服务;汽车、机械设备、港口设施、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销售:化妆品、日用品、橡胶制品、工艺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机电产品、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木材、家具、机械配件、纺织品、服装服饰、箱包、皮具、鞋帽、手套、手表、珠宝首饰、家用电器、食用农产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通讯器材(不含地面接收设备)、电线电缆、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持有51%股权,苏州亨通永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0%股权,崔巍持有19%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16,514.36万元,负债总额为8,137.24万元,净资产为8,377.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27%;2024年营业收入为35,654.10万元,净利润为800.33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988.34万元,负债总额为7,579.23万元,净资产为9,409.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61%;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40,828.00万元,净利润为975.8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建强,注册资本:6,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3D9ELXN,成立于2020年11月27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鲈乡南路50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咨询策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持有86.67%股权,苏州亨通永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3.33%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291.82万元,负债总额为3,767.51万元,净资产为5,524.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55%;2024年营业收入为6,552.70万元,净利润为542.68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735.45万元,负债总额为4,442.87万元,净资产为6,292.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39%;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4,730.39万元,净利润为768.2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卫建,注册资本:39,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67MGU1J,成立于2021年6月7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6,744.25万元,负债总额为307,145.87万元,净资产为39,598.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58%;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08,030.43万元,净利润为3,114.55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6,191.40万元,负债总额为412,016.51万元,净资产为34,174.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34%;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300,018.42万元,净利润为-5,423.4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6)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崔根良,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138285715E,成立于1992年11月20日,注册地址: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经营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农副产品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崔巍持有73.00%股权,崔根良持有27.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542,625.47万元,负债总额为7,109,685.60万元,净资产为3,432,939.87万元,负债率为67.44%;2024年营业收入为7,931,470.32万元,净利润为251,047.19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1,605,021.26万元,负债总额为7,853,163.77万元,净资产为3,751,857.48万元,负债率为67.67%;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6,768,463.10万元,净利润为285,412.1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7)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海江,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63921991R,成立于2004年7月6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经营范围:粉剂/预混剂兽药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猪用绑带、饲料添加剂及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除外)的批发(不含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内容;不含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生产经营的商品;涉及专项审批或需凭资质、许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经营的,在获得批准或取得资质、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后生产经营)。 股权结构:伊科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持有47.08%股权,ECOAnimalHealthGroupPLC持有3.92%股权、亨通股份持有49%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665.31万元,负债总额为7,508.73万元,净资产为16,156.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73%;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1,390.03万元,净利润为2,303.84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971.09万元,负债总额为6,692.89万元,净资产为14,278.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91%;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7,157.75万元,净利润为3,121.6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履约及支付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交易各方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为便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抵押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业务,授权期限为2026年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控股下属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担保,为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生物”)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担保,为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为亨翔(海南)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亨翔贸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担保,为江苏亨通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铝箔研究院”)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为德清壬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壬思实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担保,为2026年度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下属控股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签署担保预计授权期限及担保额度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2026年度。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上表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或孙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
5、江苏亨通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签署担保预计授权期限及担保额度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下属控股企业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239.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9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号:2025-06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自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或于2026年1月1日两者孰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6年度。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2%股权,亨通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持有财务公司48%股权,亨通集团控制财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80H33205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8262211D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嵇钧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亨通集团持有52%的股权,亨通光电持有48%的股权 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持有公司504,153,3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95%。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32,826,6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00%。亨通集团股东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亨通集团副总裁陆春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亨通集团亨通新材料产业集团总裁张荆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亨通光电财务总监吴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结算与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其生产经营稳定发展。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贴现等)、非融资性保函等。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贷款、外汇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规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亿元。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贷款、银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 在使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财务公司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五)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于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等指标进行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对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服务进行监控以实施该限制。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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