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002735):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目 录 章目 标题 页次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1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2 第五章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3 第六章附则..................................................................................................................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 1.1条 为加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1.2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 1.3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 2.1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合规运用各类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通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 2.2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不得出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实施市值管理,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化、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 3.1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并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监测分析等具体工作。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职能分工和功能定位积极支持与配合,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 3.2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提升公司投资者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 3.3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 3.4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 3.5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 4.1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资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公司的市值管理。 (三)现金分红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分红计划,积极实施分红。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加强对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维护,建立健全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双向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 公司可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合法合规开展股份回购,促进公司市值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 4.2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纵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 5.1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监控前述关键指标情况,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时,应分析研判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 5.2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1、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2、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3、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 6.1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 6.2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 6.3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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