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0000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20:41:26 中财网
原标题:深中华A: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 A、深中华 B 公告编号:2025-029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89号水贝金座大
厦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胜洪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091,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79,345,73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6,12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1,185,41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0%。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6,448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4、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6,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6,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代表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0,938,91099.37%444,6480.24%708,3000.39%
其中:A股股东181,185,410180,932,81099.86%184,3000.10%68,3000.04%
B股股东906,4486,1000.67%260,34828.72%640,00070.6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其中 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股)弃权比例
中小股东2,746,1251,593,17758.02%444,64816.19%708,30025.79%
其中:A股股东1,839,6771,587,07786.27%184,30010.02%68,3003.71%
B股股东906,4486,1000.67%260,34828.72%640,00070.61%
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571,21099.71%452,3480.25%68,3000.04%
其中:A股股东181,185,410180,925,11099.86%192,0000.11%68,3000.04%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中小股东2,746,1252,225,47781.04%452,34816.47%68,3002.49%
其中:A股股东1,839,6771,579,37785.85%192,00010.44%68,3003.71%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本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5,01099.73%452,3480.25%34,5000.02%
其中:A股股东181,185,410180,958,91099.87%192,0000.11%34,5000.02%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中小股东2,746,1252,259,27782.27%452,34816.47%34,5001.26%
其中:A股股东1,839,6771,613,17787.69%192,00010.44%34,5001.88%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本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1,81099.73%453,2480.25%36,8000.02%
其中:A股股东181,185,410180,955,71099.87%192,9000.11%36,8000.02%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中小股东2,746,1252,256,07782.15%453,24816.51%36,8001.34%
其中:A股股东1,839,6771,609,97787.51%192,90010.49%36,8002.00%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592,91099.73%453,2480.25%45,7000.03%
其中:A股股东181,185,410180,946,81099.87%192,9000.11%45,7000.03%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中小股东2,746,1252,247,17781.83%453,24816.51%45,7001.66%
其中:A股股东1,839,6771,601,07787.03%192,90010.49%45,7002.48%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4,71099.73%451,4480.25%35,7000.02%
其中:A股股东181,185,410180,958,61099.87%191,1000.11%35,7000.02%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中小股东2,746,1252,258,97782.26%451,44816.44%35,7001.30%
其中:A股股东1,839,6771,612,87787.67%191,10010.39%35,7001.94%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0,61099.73%452,3480.25%38,9000.02%
其中:A股股东181,185,410180,954,51099.88%192,0000.11%38,9000.02%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中小股东2,746,1252,254,87782.11%452,34816.47%38,9001.42%
其中:A股股东1,839,6771,608,77787.45%192,00010.44%38,9002.11%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596,61099.73%458,0480.25%37,2000.02%
其中:A股股东181,185,410180,950,51099.87%197,7000.11%37,2000.02%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中小股东2,746,1252,250,87781.97%458,04816.68%37,2001.35%
其中:A股股东1,839,6771,604,77787.23%197,70010.75%37,2002.02%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与会全体股东182,091,858181,605,01099.73%452,3480.25%34,5000.02%
其中:A股股东181,185,410180,958,91099.87%192,0000.11%34,5000.02%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 例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股)弃权比 例
中小股东2,746,1252,259,27782.27%452,34816.47%34,5001.26%
其中:A股股东1,839,6771,613,17787.69%192,00010.44%34,5001.88%
B股股东906,448646,10071.28%260,34828.72%00.00%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亮、何子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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