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9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1),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2025 、股东大会届次: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周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2025 12 29 9:15-15:00 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00-2.00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1.00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2.00 4 人,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议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
2 、累积制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4 表决权股份总数 ; 3、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4、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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