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00220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20:45:39 中财网
原标题:金风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1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
东会议、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50,
依次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股东会”)、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
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H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述会议以
下合称“本次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公司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曹志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15名,代表股份数
1,662,081,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86%。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名,持有股份数1,108,166,260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34%,其中现场出席
会议的A股股东17名,持有股份数901,679,118股,占公司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500%;现场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1名,
持有股份数206,487,142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3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1,897名,持有股份数553,914,774股,
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266%。

(二)2025年第三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914名,代表
股份数1,455,593,892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2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7名,持有
A股股份数901,679,118股,占公司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
A股股份总数的61.945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1,897名,持有A股股份数553,914,774
股,占公司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38.0542%。

(三)2025年第三次 H股类别股东会议
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H股股份数为207,825,882股,占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
26.8657%。

董事曹志刚先生、张旭东先生、曾宪芬先生、苗兆光先生、余宁
女士及六名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及点票监察员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660,531,19299.9068%453,4730.0273%1,096,3690.0660%审议通过
2.00《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1,660,240,69199.8893%681,2740.0410%1,159,0690.0697%审议通过
3.00《关于申请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 股)预计额度的议案》1,273,195,03599.8450%785,3440.0616%1,190,9690.0934%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02,097,43699.6923%453,4730.0900%1,096,3690.2177%
2.00《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01,806,93599.6346%681,2740.1353%1,159,0690.2301%
3.00《关于申请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 的议案》501,670,96599.6076%785,3440.1559%1,190,9690.2365%
A股股东表决结果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A股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454,044,64599.8936%453,2830.0311%1,095,9640.0753%
2.00《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453,754,14499.8736%681,0840.0468%1,158,6640.0796%
3.00《关于申请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 的议案》1,066,708,35899.8151%785,2840.0735%1,190,5640.1114%
H股股东表决结果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H股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6,486,54799.9997%1900.0001%4050.0002%
2.00《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6,486,54799.9997%1900.0001%4050.0002%
3.00《关于申请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 的议案》206,486,67799.9998%600.0000%4050.0002%
(二)2025年第三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5年第三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454,044,64599.8936%453,2830.0311%1,095,9640.0753%审议通过
2.00《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1,453,754,14499.8736%681,0840.0468%1,158,6640.0796%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025年第三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95,610,88999.4786%453,2830.1525%1,095,9640.3688%
2.00《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95,320,38899.3809%681,0840.2292%1,158,6640.3899%
(三)2025年第三次 H股类别股东会议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5年第三次 H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7,825,69299.9999%1900.0001%00.0000%审议通过
2.00《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207,825,69299.9999%1900.0001%00.0000%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第1.00-2.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
项,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第3.00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
386,909,686
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股)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1
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吴琥律师、李琳楚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
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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