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0022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20:45:40 中财网
原标题:恩华药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权益(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重大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3楼301会议室。

(三)召集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彭生先生。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393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594,935,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为58.5689%。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6名,所代表的股份数额为487,244,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为47.96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7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107,690,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为10.6017%。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88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107,710,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为10.60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1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为0.0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7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107,690,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为10.601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胡晓珂、胡裔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86,744,42698.6233%7,428,4231.2486%762,4000.128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99,519,95592.3956%7,428,4236.8966%762,4000.7078%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1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94,041,93999.8498%255,2100.0429%638,1000.107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106,817,46899.1707%255,2100.2369%638,1000.592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孔徐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86,781,62698.6295%7,516,2231.2634%637,4000.107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99,557,15592.4301%7,516,2236.9781%637,4000.5918%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86,781,72698.6295%7,516,1231.2634%637,4000.107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99,557,25592.4301%7,516,1236.9781%637,4000.59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86,808,72698.6340%7,516,1231.2634%610,4000.102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99,584,25592.4552%7,516,1236.9781%610,4000.56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86,793,82698.6316%7,526,0231.2650%615,4000.103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99,569,35592.4414%7,526,0236.9873%615,4000.57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86,771,92698.6278%7,534,0231.2664%629,3000.105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99,547,45592.4211%7,534,0236.9947%629,3000.58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86,801,22698.6328%7,523,6231.2646%610,4000.102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99,576,75592.4483%7,523,6236.9850%610,4000.56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86,820,02698.6359%7,504,8231.2615%610,4000.102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107,710,77899,595,55592.4657%7,504,8236.9676%610,4000.56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94,060,03999.8529%265,4100.0446%609,8000.102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106,835,56899.1875%265,4100.2464%609,8000.56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94,054,83999.8520%268,2100.0451%612,2000.102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106,830,36899.1826%268,2100.2490%612,2000.56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94,028,93999.8477%266,5100.0448%639,8000.107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106,804,46899.1586%266,5100.2474%639,8000.59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94,060,43999.8529%268,1100.0451%606,7000.102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106,835,96899.1878%268,1100.2489%606,7000.56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94,935,249594,007,43999.8440%284,7100.0479%643,1000.108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7,710,778106,782,96899.1386%284,7100.2643%643,1000.59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胡晓珂、胡裔光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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