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002913):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5-07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12月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 核查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交易行为发生于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主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8月27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88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01%,成交金额为90,039,741.52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交易行为发生于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主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届满终止,详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21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股票行为。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沟通确认,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于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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