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600482):中国动力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年 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船财务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结算、贷款、授信、外汇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船财务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50亿元人民币,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153亿元人民币,其他金融业务(含保函、信用证和金融衍生业务等)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 交易限额
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充分利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所属中船财务专业服务优势,公司拟与中船财务签订202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中船财务提供的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外汇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船财务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50亿元人民币,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153亿元人民币,其他金融业务(含保函、信用证和金融衍生业务等)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由于公司与中船财务同受中船集团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就公司2026年度与中船财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与中船财务签订《202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方 分别为公司(甲方)及中船财务(乙方)。 (二)协议期限 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报经股东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三)交易类型 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授信服务、外汇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如下:1、存款服务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乙方。(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贷款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优先办理。 4、授信服务 授信是指乙方在综合评价甲方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的基础上,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核定的统一授信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5、外汇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各类外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买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相关的辅助服务。 6、乙方可提供的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限额 公司2026年度在中船财务的日最高存款结余、日最高贷款额度、年度授信总额、其他金融业务(含保函、信用证和金融衍生业务等)额度上限如下表所示: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各项结算服务免收手续费。 3、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船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中船财务提供的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外汇交易等金融服务,其为公司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可为公司节约金融交易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中船财务借款用途灵活,可缓解公司资金缺口,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1)财务公司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协议条款合理,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2)相关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3、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6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二)股东会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中船财务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中船财务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每半年对中船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公司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的,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可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务发生的金融业务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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