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进行自动化门机更新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34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 进行自动化门机更新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码头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自动化门机更新采购项目。上述项目经公开招 标,由公司关联人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岸重工”)中标,中标金额为21,490,000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96,376,007 元,累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煤码头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自动化门机更新采购项目,该项目经 公开招标,由公司关联人金岸重工中标,中标金额为21,490,000元人民币。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煤码头公司现有编号MT-131-002的40t-45m门机于2005年投入使 用,至今已连续运行20年。因长期承担重载作业,设备各运行机构核心零部件磨损严重,故障率逐年攀升,已成为生产作业的“瓶颈点”。 同时,因设备年代久远,原厂停产导致备用零件稀缺,不仅造成故 障维修周期大幅延长、维修成本持续增高,还频繁占用有效生产时间,严重拖累作业效率,直接影响煤码头公司总体经营目标达成。 此外,经专业机构全面检测评估,确认上述门机主要受力构件已发 生塑性变形,无法通过维修恢复安全使用性能,判定进行报废处置。因此,煤码头公司开展自动化门机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完成后,不仅能充分满足煤码头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生产作 业需求,解决旧设备老化带来的效率低、成本高、安全风险大等系列问题,还能通过自动化功能提升作业精准度与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董事会表决情况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进行自动化门机更新采购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业经公司十一届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2025年第六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其他审批程序及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96,376,007元,累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金岸重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天津津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5723154542 3.成立时间:2011年4月11日 4.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黔江道179号 5.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黔江道179号 6.法定代表人:王洪亮 7.注册资本:贰拾亿零叁仟贰佰叁拾万零贰仟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港口经营;船舶设计;船舶修理;船舶制造;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修理;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喷涂加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采购代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制造;轮胎制造;轮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分支机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分支机构经营】;再生资源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金岸重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 信状况不影响本次交易。 (四)公司与金岸重工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 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自动化门机更新采购项目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此次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格。经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推 荐三个中标候选人,分别为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综合评标,确认为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为21,490,000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经公开招标,评标过程公开透明,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相 关规定。合理合规的招投标流程已充分反映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买方: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 卖方: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21,490,000元人民币 (三)支付方式:电汇 (四)支付期限: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 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5%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1)合同价格15%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2)设计审查会议纪要一份。 2.采购进度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5%: (1)卖方出具的钢板、回转支承、电控系统的采购证明正本一份; (2)合同价格15%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3.制造进度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40%: (1)卖方出具的钢结构制造完工证明一份; (2)合同价格4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4.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 (1)卖方出具的发货清单; (2)买卖双方签署的项目验收单;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 (4)合同价格25%和5%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及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五)过渡期安排:无 (六)交付时间安排:按照甲方需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付。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 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 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 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 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 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 金额的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 金额的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实施后,可满足煤码头公司生产作业需求,提高装卸效率和 装卸质量,有效解决现有设备由于老化带来的系列问题,进一步增强煤码头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十一届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了《天 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进行自动化门机更新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全部为独立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该议案。该议案事前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无。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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