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5069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通过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以现金方式购买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 洲电器”或“交易对方”)旗下的射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 业务以及人员等(以下简称“射频业务资产组”、“交易标的” 或“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射频业务资产组的评估值为75,710.00 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但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 国防科工局的审批,能否通过审批以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同时,该事项为向关联方购买射频业务资产组,交易金 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能否顺利通过表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背景 (1)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导向,优化产业布局 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持续大力推进国企改制上市,先 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 [2020]14号)、《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等文件,积极支持资产和业务优良的企业实现上市,鼓励 国有控股公司将优质业务资产注入下属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紧扣上述政策精神,通过将与公司形成互补和协同 的射频业务资产组注入公司,运用市场化手段,优化和调整产业 布局,助力国有资产的高效配置。 (2)响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改革要求,实现补链强链 2024年9月24日,证监会制定了《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重点提出支持 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证监会将积极支持上市公 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 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 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等。 本次交易符合《意见》提出的补链强链理念,实现公司由中 游器件及模组向下游子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延伸,优化公司产业 链布局,提升产品层级。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2025年12月19日,公司于绵阳市与九洲电器签署了《四 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 资产业务购买协议》《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九洲电 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具体交易要素如下: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 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的交易金额为75,71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四川九洲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尚需履行国防科工局 的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述 1.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1994年12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205418339Y (3)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程旗 (5)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九华路6号 (6)经营范围:雷达及配套设备、通信设备、物联网设备、 广播电视设备、电线、电缆、光缆、电工器材、光电子器件及半 导体照明软硬件制造和销售,智能建筑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消 防系统、城市照明系统、训练器材、训练模拟器材、通信工程、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设备器材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软件开发,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咨询以及相关智能系统工程 的施工、运营、维护,卫星导航系统及应用,新材料的技术研发 和技术服务,普通机械及零部件加工,无人机研发、制造及服务, 检测试验、软件测评、计量校准服务,设备仪器维修服务,电池 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物业管理,出口自产机电产品,进口批准 的所需原辅材料、设备、仪器及零配件,承包境外电子行业工程 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维修,汽车及汽车零配件的销售,车 辆改装及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九洲电器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系公司的关联方。 4.主要财务数据 九洲电器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九洲电器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 程之一,是国家保留核心科研生产能力的地方军工骨干企业,是 国家某系统总师单位,主要从事军事电子装备的研发、生产、销 售以及军事信息化建设。 (二)其他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九洲电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的关联方九洲电器旗下射频业务相关 的资产组合,涵盖九洲电器旗下与射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 业务以及人员等。 射频业务资产组主要从事微波射频、电源及相关系统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某综合航电通用模块、雷达微 波信道模块、遥感遥测通信分系统、微波测试系统、电源模块和 电源分系统等。 截至目前,射频业务资产组获授权的专利共计66项,其中, 发明专利28项,另有正在申请的专利共20项,此外,射频业务资 产组支撑的某系统荣获了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射频领域荣获 了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重大奖项。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审计情况 最近1年及1期,射频业务资产组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汇会审[2025]11837号)。 (三)交易标的的权属状况说明 根据九洲电器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涉及的射频业务资产组 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或赔偿责任。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交易对方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 射频业务资产组相关的资产与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5年9月30日,本次交易同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射 频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进行了评估。 1.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情况 金额:万元
账面净资产增值18.92%,评估增值的部分主要系存货及无形资产, 评估增值的具体原因如下: (1)存货主要系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评估增值所致, 资产负债表中的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系以成本入账,而产 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在本次评估中考虑了部分利润; (2)无形资产主要系专利权等表外资产评估增值所致,由 于专利权等表外无形资产在前期实际发生支出时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上未体现该部分资产,而评估时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评 估形成了增值。 2.收益法下的评估情况 收益法下射频业务资产组相关的资产与负债的盈利预测结 果如下: 金额:万元
的净资产值为75,710.00万元,相比账面净资产溢价55.41%。 考虑到射频业务资产组系轻资产运营模式,同时,最主要的 客户资源一般无法进行量化也未在资产中体现,资产基础法从资 产重置的角度并不能涵盖被评估单位的整体价值;而收益法评估 结果能比较好地体现评估对象的整体资产收益价值,为本次交易 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本次交易最终采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 终的评估结论,即九洲电器持有的射频业务资产组在基准日时点 的价值为75,710.00万元。 (五)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构成 资金占用、新增关联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交易对方聘请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并同时采 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射频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进行了 评估。 其中,资产基础法下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57,934.16万元, 收益法下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75,710.00万元,最终采取收益法 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即九洲电器持有的射频业务资 产组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75,710.00万元。 本次最终评估结论相比账面净资产溢价55.41%,主要原因 系射频业务资产组属于轻资产运营模式,资产基础法结果不能完 全反映未来获利能力,而收益法能够更加全面反映其研发积累和 获利能力,能比较好地体现评估对象的整体资产收益价值,为本 次交易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作价依据收益法的 评估结果,交易作价公允、合理。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甲方: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 九洲电器与射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及人员等。 3.生效要件 本协议在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或满足之日起生效: ①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经国资监管有 权单位备案; ②国资监管有权单位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③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④国防科工局完成对本次交易的审批; ⑤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4.对价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采取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为购买标 的资产的对价。 5.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的对价为75,710.00万元(大写:柒亿伍仟柒佰壹 拾万元整),按照如下节点进行支付: (1)本协议以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相关交易文件(以 下合称“交易文件”)已适当签署并生效,在协议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乙方支付交易对价的30%,即22,713.00 万元(大写:贰亿贰仟柒佰壹拾叁万元整); (2)甲乙双方已完成资产交割并由甲方签署本协议第9.1.1 条约定的交割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乙方支付交 易对价的50%,即37,855.00万元(大写:叁亿柒仟捌佰伍拾伍 万元整); (3)甲乙双方已完成资产交割并由甲方签署本协议第9.1.1 条约定的交割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受让方向乙方支付交易对 价的20%,即15,142.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壹佰肆拾贰万元 整)。 6.过渡期损益安排 在过渡期内,过渡期间损益指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因盈利、 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下 同)的增加/减少。 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交割日起90日内聘请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 审计并出具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标的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 原因而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标的资产对应的增加部 分归受让方所有,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导 致净资产减少的,标的资产对应的减少部分,在出具过渡期专项 审计报告后的30日内,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补足。若本 协议约定的期间损益安排与国资、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 符,双方同意根据相关国资、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 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 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 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甲方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 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如 有)未能批准同意本次交易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则 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3)本协议生效后,一方未依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视为 违约。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损失。 (二)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甲方: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利润承诺 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九洲电器)承诺标 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累积承诺 净利润,否则业绩承诺方(九洲电器)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受让 方予以补偿。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净利 润预测数,业绩承诺方(九洲电器)承诺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 内的净利润数如下: 2026年度:5,162.81万元; 2027年度:7,368.34万元; 2028年度:8,325.99万元; 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承诺净利润合计:20,857.14 万元。 如本次交易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施完毕(标的资 产交割),则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此后连续 两个会计年度,顺延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为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在该顺延年度的预测 净利润数额。 3.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受让方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际净利润与累积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 审核意见》。标的资产累积实际净利润与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差异 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 4.补偿金额的确定 根据《专项审核意见》,如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累积实际 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九洲电器)应当以现 金方式对受让方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以本次转让中受让方向乙 方支付的交易对价为上限。 乙方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乙方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乙方在业绩 承诺期届满后对受让方进行补偿,如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 乙方无需对受让方进行补偿。 上述乙方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指双方签署的《资产业务 购买协议》中确定的交易价格。 5.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受让方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专项审核意见》出 具日后30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资 产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乙方已补偿金额,则乙方需另行向受 让方进行现金补偿,应另行补偿的金额数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 值额-乙方已补偿金额。 前述减值额为受让方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减去业绩承 诺期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 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乙方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之日起30个 工作日内向受让方补偿完毕。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涉及人员安置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射频业务资 产组所涉及的人员将整体纳入公司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次 人员变动方案已经过九洲电器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交割日前标的资产涉及的应收、应付账款相应债权债务 不发生变更,由设立后的新公司与九洲电器签订代收代付协议。 七、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至11月,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九洲电器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0,404.31万元(未审计)。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目的 1.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根据中研普华数据,射频行业整体市场规模约2,650亿元, 市场规模可观;但2024年行业前十规模217.81亿元,集中度 CR10仅8.2%,行业集中度低,行业资源极度分散。 全国微波射频领域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竞争激烈;同时,随 着行业国产化、供应链安全及成本管控等要求的提高,行业进入 专业化整合期。 公司在微波射频业务方面的发展战略为:围绕“芯”“组” “阵”产品方向,构建综合航电、相控阵等电子系统、射频前端 一体化解决能力,为用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低成本”的射 频类产品,成为领先的综合射频电子产品供应商,向国内微波射 频行业领军者迈进。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向下游射频子系统领域的延伸,符合公司 “下展小系统整机市场”的战略目标。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具备 微波射频组件、业务子系统级别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完善公司 微波射频业务产业链布局,有助于在行业竞争加剧的环境下,增 强自身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2.增强公司射频领域的技术能力 射频业务资产组在射频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淀,拥有专利 66项,支撑某系统荣获了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射频领域荣 获了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重大奖项,受限于为九洲电器 某系统业务进行内部配套定位,未全面对外开展市场化运作,射 频业务资产组业务技术能力未得到充分运用。 本次交易能促使射频业务资产组面向市场全面独立经营,充 分发挥其技术和研发优势,增强公司在射频领域的技术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为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实现公司由射频模组 及器件向射频子系统级别的整体解决方案延伸,有助于公司射频 领域强链、延链、补链,避免未来潜在同业竞争,提升公司竞争 力。 2.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最近1年及1期,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下: 金额:万元
下: 金额:万元
根据射频业务资产组的盈利预测,预计将显著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3.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由于某系统领域九洲电器为国内总体单位,本次交易完成后, 短期内新公司在业务上仍会以向九洲电器配套销售为主,因此, 预计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及占比均会有所上升。结合公司年报财 务数据和射频业务资产组模拟报表财务数据,以2024年度数据 为测算基准,预计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将从47,031.60万元增长至 99,224.37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将由 11.26%上升至20.81%。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公司的生产工序将以市场化委外 生产的方式进行,九洲电器如能成功中选,预计公司关联采购的 金额及占比均会有所提升。结合公司年报财务数据和射频业务资 产组模拟报表财务数据,以2024年度数据为测算基准,假定新 公司的所有工序加工均由九洲电器承接,经测算,预计公司关联 采购的金额将从34,155.65万元增长至41,033.41万元,关联采 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将由10.35%上升至11.04%,对公 司关联采购的整体影响相对较小。 (1)本次交易完成后射频业务资产组继续发生关联交易的 必要性及合理性 ①九洲电器主要从事某系统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交 易标的产品属于某系统类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多个平台和项 目上实现批产,并已完成定型。按客户对产品的生产要求,对已 定型产品不能随意切换供应商,继续进行内部配套存在必要性。 ②某系统类产品客户对产品稳定性要求极高,而射频业务资 产组在该领域深耕多年,技术成熟,客户认可度高,拥有良好的 合作的基础。后续新产品研制任务,双方将继续通力合作,为客 户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产品,符合各方利益最大化。 ③射频业务资产组具备独立的对外运营能力,前期主要定位 于内部重大项目配套,导致外部业务拓展受限,继续配套有利于 新公司了解客户及市场最新需求,不断进行新品及新技术研发, 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发生关联交易既是现实需 要,亦是射频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持续发生关联交易存在现 实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射频业务资产组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 ①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的完善的公司 治理架构,其中,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3名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已制定了《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构建起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治理体系及制度体系, 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应的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规、定价公允; ②关联交易的定价方面,公司制定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提供了定价依据,具体如 下: “i.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 如没有国家定价,则执行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如既没有国家 定价,也没有市场价,则执行推定价格;如没有国家定价、市场 价和推定价格,则执行协议价; ii.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 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iii.国家定价: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或省、市政府主管部 门颁发或发出的仍生效的定价; iv.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v.推定价格:系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合理成本费用上加 上合理的利润所构成的价格; vi.协议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③关联销售方面,公司将结合向集团内外部客户销售的毛利 率水平、市场价格进行比对,确保向关联方报价符合市场标准, 定价公允; ④关联采购方面,公司已建立了与采购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未来在外协加工环节,将采取市场化的方式遴选供应商,确保采 购的程序符合相关的制度要求,采购价格公允、合理; ⑤九洲集团及九洲电器已出具承诺,不会利用其控制地位或 关联方身份在关联交易中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或利 用关联交易操纵上市公司的利润。 (3)公司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应对措施 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关联销售的占比将上升,为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设立的公司将采 取如下措施: ①交易完成后的新公司将加大对外部业务的开拓。外部业务 开拓上,将瞄准雷达、通信及某系统等业务领域,重点发力机载、 弹载、无人及车载等平台,拓展科研院所和行业用户,不断提高 对外部客户销售的金额及占比; ②能转由新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由新公司直接签订。新公司 设立以后,现由九洲电器供应给客户的产品中涉及的射频类产品, 新公司及九洲电器将与客户进行协商,积极促成由新公司直接与 客户签订合同,以尽可能降低关联交易的金额; ③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将提升公司整体对外获客能力。射 频业务资产组与公司的空管业务及其他业务板块能够形成上下 游产业链,存在协同效应,交易完成后,射频业务资产组与公司 的其他业务板块将有效整合与协同,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 整体获取外部业务的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预计关联销售的占比 将逐步减少。 综上所述,交易完成后,随着新公司业务的整合与发展,预 计公司关联交易的占比有望逐步降低。 九、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九洲电器下属的射频业务资产组是公司从长远利 益出发、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所需而做出的慎重决策, 但射频业务资产组在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可能会受到市场政 策、经营环境、政策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运营情况不 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射频业务资产组的运营动态,密 切关注各项政策,提前开展风险预判与把控工作,最大程度降低 不利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十、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布局与 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 本次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 易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度 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谷雨、 程旗、兰盈杰、张邯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收购 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 议; 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之资产业务购买协议; 4.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5.标的资产审计报告; 6.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7.九洲电器关于本次交易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的 承诺函; 8.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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