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601088):中国神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5-07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拟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41%股权、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部能源”)持有的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A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 (一)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以202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基于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2,00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假定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以2025年7月31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如需)。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5年12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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