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600889):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加期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22:30:59 中财网

原标题:南京化纤: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加期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加期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苏华评报字[2025]第920号 (共1册,第1册)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目 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8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 况 ........................................................................................................................ 8 二、评估目的 .................................................................................................... 1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20 四、价值类型 .................................................................................................... 24 五、评估基准日 ................................................................................................ 24 六、评估依据 .................................................................................................... 24 七、评估方法 .................................................................................................... 2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4 九、评估假设 .................................................................................................... 45 十、评估结论 .................................................................................................... 4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8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51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52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3、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5、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6、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0、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 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 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 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 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 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 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 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 要求。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资产评 估师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我们对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其表观的质量、使用状况等,并未 触及其内部被遮盖、隐蔽及难于观察到的部位,我们没有能力也未接受委托对上 述资产的内部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 事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存在瑕疵,本资产评估报 告的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加期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苏华评报字[2025]第920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在2025年5 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1、经济行为: 根据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1月14日《董事会决议》(宁新 工董[2024]60号),同意南京化纤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即南京化纤通过资产置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置出全部资产、负债,置入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由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南京 化纤置出的全部资产、负债。 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司拟以其全部资产、负债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南 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52.98%股份中的等值部 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南京化纤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新工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单 位持有的南京工艺股份。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本资产评估机构于2025年4月24日,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为南 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并出具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苏华评报字[2025]第108号)。为 验证相关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华信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的资产及负债进行加期评估,为上 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专供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2、评估目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需对所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 债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3、评估对象: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的资产及负债。 4、评估范围: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的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账面资产总额111,538.01万元,负债总额 56,111.82万元,净资产55,426.20万元。 5、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6、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 7、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8、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1)评估结论 经评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在 2025年 5 月 31日的市场价值为 60,662.99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亿零陆佰陆拾贰万玖仟玖佰 元整,较其账面净资产 55,426.20万元增值 5,236.79万元,增值率 9.45%。 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增值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对象所涉及到的所有税 费,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应由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据实征收,并由税法 规定的纳税人承担,具体税额在本次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作调整。在评估目的实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时,所有税费应以主管税务部门核定数字为准,主管税务部门核定金额与账面记 载不符时,应据之调整评估结论。 (2)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本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 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25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0日。 9、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①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 3项建筑面积 1,986.04平方米房屋,评估值 为 211.79万元;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申报的 19项建筑面积 11,614.93 平方米房屋,评估值为 1,450.99万元;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申报的 36 项建筑面积 11,519.29平方米房屋,评估值为 945.75万元;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 公司申报的 5项建筑面积 2020.34平方米房屋,评估值为 138.52万元。以上房屋 既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也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建筑面积由 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由评估人员核实。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水厂厂区及一泵房厂区的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南 京化学纤维厂,土地用途为工业,厂区及一泵房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未在本次评估 范围内。 本次评估未考虑以上权属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面积差异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①2021年 12月 30日,南京玛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莎公司) 就其与南京化纤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羚”, 曾用名: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代建厂房及土地租赁事项向南京市六合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解除玛莎公司和南京金羚于 2011年 5月 27日、2011年 6 月 30日、2013年 4月 3日签订的《协议书》,南京金羚支付玛莎公司剩余租金 4,461,706.37 元并赔偿玛莎公司员工遣散费 1,300,000.00元、厂房净值 18,900,000.00元,合计 20,200,000.00元。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022年 9月 3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苏 0116民初 713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原告玛莎公司与被告南京金羚于 2011年 5月 2日签 订的《合作协议书》于 2011年 6月 30日、2013年 4月 3日签订的《协议书》 的权利义务关系自 2022年 1月 7日终止;②被告南京金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 返还原告玛莎公司租金 4,461,706.37元;③被告南京金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 补偿原告玛莎公司 5,544,000.00元;④驳回原告玛莎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2 年 10月 8日,玛莎公司提起上诉,诉求与一审一致;2022年度公司按照一审判 决结果确认营业外支出及其他应付款 1,000.57万元。 2023年 5月 25日,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 事实清楚,驳回玛莎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2023年度公司已 按判决结果向玛莎公司支付了相关款项,双方已完成涉案房屋建筑物和设备交付。 2024年 6月,玛莎公司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改判南京金羚向其支付员工遣散费、厂房建设费用及返还 租金合计 3,063.68万元。2024年 8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听 证,公司提交了反馈答辩意见。 截至报告报出日,该再审案件尚未判决。 因该再审案件尚未判决,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败诉后需支付赔偿金额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3)其他事项 ①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对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位于江 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的厂区开展土壤调查与优化治理工作,本次对该土地使用权的 市场价值考虑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减损。土地污染减损折扣评估方法为:将土地污 染风险分解为风险发生概率(Probability)和风险影响程度(Impact)两个维度。 专家根据地块特征在矩阵中定位,赋予对应区域权重值,最终通过加权计算得出 综合减损系数。本次评估土地污染减损金额为 2,666.60万元。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加期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苏华评报字[2025]第920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在 2025年 5 月 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 况 (一)委托人概况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为同一企业,详见被评估单位概况。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923345G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600889.SH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郁庄路 2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36634.601万人民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纤维素 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 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2、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变更情况及主要的长期股权投资和经营管理结 构、历史情况等 (1)被评估单位设立及重大的股权(出资)变更情况 ①1992年 5月,南京化纤设立 南京化纤的前身为南京化学纤维厂,1992年 8月,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会以“宁体改字[1992]161号”文批准同意南京化学纤维厂部分资产改组为南京化 纤股份有限公司。改组后的南京化纤总股本 6,222.9万股,每股面值为 1元人民 币,其中国家股 5,428.1万股,占总股本的 87.23%,职工内部股 794.8万股,占 总股本的 12.77%。 1993年 8月,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字[1993]50号”文批准 同意,南京化纤定向募集法人股 400万股,发行价格 2元/股。本次定向募集完成 后,南京化纤总股本 6,622.9万股,每股面值 1元人民币,其中国家股 5,428.1万 股,占总股本的 81.96%,职工内部股 794.8万股,占总股本的 12%,法人股 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04%。 ②1996年 2月,南京化纤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6]5号文批准,南京化纤于 1996年 2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万股,发行价格 3.92元/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 本为 9,122.9万股,注册资本为 9,122.9万元。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③1997年 7月,派送红股 1997年 7月,南京化纤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1996年年末总股本 9,122.9万股为基数,按 10:2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总计派送红股 1,824.6万股,总股本增至 10,947.5 万股。 ④1999年 7月,配售新股 1999年 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52号文批准,南京化纤以 1998 年末总股本 10,947.5万股为基数,按 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14,792,453 股普通股,其中向发起人法人股东配售 97.7万股,向南京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定向转配 195.4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1,186.1万股,总计配售 1,479.2万 股,总股本增至 12,426.7万股。 ⑤2000年 5月,派送红股 2000年 5月,南京化纤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实施一九九九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1999年末总股本 12,426.7万股为基数, 按 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总计派送红股 3,728.0万股,总股本增至 16,154.7万股。 ⑥2004年 7月,派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4年 7月,南京化纤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实施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03年末总股本 16,154.7万股为基数,按 10: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同时按 10:1的比 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30.9万股,总股本增至 19,385.6万股。 ⑦2006年 9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 9月,江苏省国资委以《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 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2006]150号)批准了南京化纤股权分置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革方案。2006年 9月 18日,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全体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股将获得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 3.2股股份的对 价安排。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总额为 25,658,321股。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仍为 19,385.6万股,股权结构发生相应 变化。 ⑧2007年 6月,派送红股 2007年 6月,南京化纤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实施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06年末总股本 19,385.6万股为基数,按 10: 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总计派送红股 1,938.6万股,总股本增至 21,324.2 万股。 ⑨2008年 7月,派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年 7月,南京化纤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实施 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07年末总股本 21,324.2万股为基数,按 10: 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同时按 10: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总计派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64.9万股,总股本增至 25,589.1万股。 ⑩2010年 6月,派送红股 2010年 6月,南京化纤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实施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09年末总股本 25,589.1万股为基数,按 10:2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总计派送红股 5,117.8万股,总股本增至 30,706.9万股。 ?2018年 4月,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21号批准,南京化纤于 2018年 4月向 5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总计 61,413,856股新股,总股本增至 36,634.601万股。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协议投 资期限投资比 例%账面原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1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2004年 4月长期10085,603.0626,460.3159,142.75 
2江苏羚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 9月长期1002,000.00 2,000.00 
3南京古都文化商务旅馆有限公司2012年 6月长期100600.00 600.00 
4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长期56.776639,345.7738,323.821,021.95 
合计   127,548.8364,784.1362,764.70  
具体介绍如下:
①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郁庄路2号
法定代表人:康国培
注册资本:84,006.2276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近二年一期财务状况
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口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报告日期2023-12-312024-12-312025-5-31
资产总计104,956.9890,506.6279,889.32
负债合计26,661.8447,253.8640,501.1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78,295.1443,252.7539,388.22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5月
营业收入8,909.937,245.901,692.07
利润总额-3,994.04-34,950.74-3,859.00
净利润-3,990.92-34,950.74-3,860.31
以上数据均经过审计。

<3>业务情况
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是以莱赛尔纤维生产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其产品绿色环保,生产过程环境友好、无有害物质排放,属于着力发展的鼓励性行业。

南京金羚共有 2条生产线,生产能力合计为 4万吨/年,南京金羚在 2024年对生产线进行了多次试车与调试,其中 1#线在 2024年 10月-11月经过了试运行。

2#线进行消缺试运行,旨在解决生产线存在的问题。基准日时,2条线均处于停工状态。

②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法定代表人:李翔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制造;浆粕、纸张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浆粕、造纸技术开发及研究;棉短绒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内河港口经营(按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近二年一期财务状况
江苏金羚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报告日期2023-12-312024-12-312025-5-31
资产总计34,320.4438,818.4429,607.3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59,966.4773,900.8469,287.41
净资产-25,646.03-35,082.39-39,680.12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5月
营业收入37,299.4748,803.036,731.45
利润总额-13,234.09-9,532.54-4,706.96
净利润-13,234.09-9,532.54-4,706.96
以上数据均经过审计。

<3>业务情况
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专注于差别化粘胶短纤维的制造与销售。共有 2条生产线,生产能力合计为 8万吨/年,基准日时生产线处于停工技改状态。

③江苏羚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羚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 66号金基汇智园 9幢 308室 法定代表人:李翔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近二年一期财务状况
羚越新材料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日期2023-12-312024-12-312025-5-31
资产总计2,917.394,598.758,897.06
负债合计805.822,271.556,571.09
净资产2,111.572,327.202,325.97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5月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7,828.7914,344.234,496.71
利润总额111.35227.76-1.30
净利润105.58215.63-1.23
以上数据均经过审计。

<3>业务情况
江苏羚越没有实体产业,主要负责南京金羚、江苏金羚以及江苏越科的部分采购销售业务。

④南京古都文化商务旅馆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南京古都文化商务旅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115号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6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近二年一期财务状况
古都文化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报告日期2023-12-312024-12-312025-5-31
资产总计2,349.401,316.351308.67
负债合计386.04327.20261.73
净资产1,963.36989.161046.94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5月
营业收入631.58602.40242.73
利润总额302.41103.7860.83
净利润259.51107.6657.79
以上数据均经过审计。

<3>业务情况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报告日期2023-12-312024-12-312025-5-31
资产总计22,931.3122,648.136,451.42
负债合计5,224.475,414.225,256.91
净资产17,706.8417,233.911,194.51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5月
营业收入937.551,118.1363.68
利润总额-19.37-472.59-16,039.4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34.14-472.93-16,039.40
以上数据均经过审计。

<3>业务情况
上海越科没有实体产业,主要从事子公司江苏越科相关的一些销售业务。

⑥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东台沿海经济开发区迎宾路 75号
法定代表人:杜国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强度高模量泡沫板研发、生产、销售,非金属制品精密模具设计、制造(除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销售,树脂基复合材料制品设计、加工(不含化工工艺)、销售,机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具体生产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所列项目生产),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塑料制品、耐火材料、五金交电(除电动三轮车、汽车)、建材研发、销售,机械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近二年一期财务状况
江苏越科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报告日期2023-12-312024-12-312025-5-31
资产总计18,182.5215,217.6914,801.14
负债合计10,279.0814,437.6014,601.53
净资产7,903.44780.10199.61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5月
营业收入3,102.075,166.162,040.39
利润总额-7,555.16-7,115.55-601.31
净利润-7,555.16-7,115.55-601.31
以上数据均经过审计。

<3>业务情况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报告日期2023-12-312024-12-312025-5-31
资产总计161,680.15101,895.68111,538.01
负债合计39,859.9646,157.4456,111.82
净资产121,820.1955,738.2555,426.20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5月
营业收入5,290.784,126.341,612.35
利润总额-4,383.95-66,171.82-233.06
净利润-1,676.02-66,171.82-233.06
以上数据中 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5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1-5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5)第 023386号”的《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的业务分析情况
南京化纤成立于 1992年,南京化纤母公司本体从事景观水生产与供应业务。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子公司南京金羚主要从事莱赛尔纤维的生产与销售,共有 2条生产线,生产 能力合计为 4万吨/年,南京金羚在 2024年对生产线进行了多次试车与调试,其 中 1#线在 2024年 10月-11月经过了试运行。2#线进行消缺试运行,旨在解决生 产线存在的问题。基准日时,2条线均处于停工状态。 孙公司江苏金羚主要从事粘胶短纤的生产与销售,共有 2条生产线,生产能 力合计为 8万吨/年,基准日时生产线处于停工技改状态。 江苏羚越主要负责南京金羚、江苏金羚以及江苏越科的部分采购销售业务。 古都文化的主要业务是经营管理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 南京市洪武路 115号的宾馆。截至报告日协议到期已停止经营。 子公司上海越科无具体业务,孙公司江苏越科主要从事 PET结构泡沫材料的 生产与销售,共有 4条 PET生产线,生产能力合计为 16万立方/年,另有模具、 轻木和芯材生产线,基准日时有 3条 PET生产线与芯材生产线运行,其他均处于 停工状态。 5、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均是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 二、评估目的 根据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1月14日《董事会决议》(宁新 工董[2024]60号),同意南京化纤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即南京化纤通过资产置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置出全部资产、负债,置入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由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南京 化纤置出的全部资产、负债。 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司拟以其全部资产、负债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南 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52.98%股份中的等值部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项 目账面价值 
 A 
流动资产137,462.52
非流动资产274,075.4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 
持有至到期投资4 
长期应收款5 
长期股权投资662,764.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959.1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投资性房地产9 
固定资产1010,106.47
在建工程1165.53
工程物资12 
固定资产清理13 
生产性生物资产14 
油气资产15 
使用权资产16 
无形资产1749.21
开发支出18 
商誉19 
长期待摊费用20130.41
递延所得税资产21 
其他非流动资产22 
资产合计23111,538.01
流动负债2436,578.18
非流动负债2519,533.64
负债合计2656,111.82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2755,426.20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经过审计。

南京化纤申报的主要实物资产包括存货、房屋建筑物、设备、在建工程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存货
南京化纤申报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

原材料共 2项,为聚合氯化铝等;在库周转材料共 12项,主要为一次性口罩、夏季工作服等劳保用品。以上存货基准日时均存放于仓库中,保存状况良好。

②房屋建筑物
申报的建筑物共计 72项,为企业购置或自建,其中房屋 28项,建筑面积合计 9,363.05平方米,构筑物 44项。申报的建筑物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及栖霞区两处,具体如下。

第一处:建邺区亚鹏路 66号金基智汇园 9幢
申报的金基智汇园 9幢位于建邺区亚鹏路 66号园区内,建成于 2019年 11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月,为钢混五层科研办公楼,建筑面积合计 3953.51平方米,已由南京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办理了 5本《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规划用途为科研,土地用途为科研 用地(科技研发),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66年 1月 25日。 基准日时房地产处于正常使用中。 申报的 1项构筑物为一座凉亭,建成于 2023年 8月,位于 9幢屋顶上,处 于正常使用中。 第二处:栖霞区燕子矶中学西南侧水厂及燕子矶码头一泵房 申报的房屋共 23项,建筑面积合计 5409.54平方米。建成时间为 1963年至 2021年不等,主要是加矾间、办公楼、降压站、泵房、脱水机房等,多为一层混 合结构,部分为多层钢混结构。其中 20项房屋已由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 3本《房屋所有权证》,另有 3项建筑面积合计 1,986.04平方米房屋未办理权属 登记。 申报的构筑物共 43项,建成于 1973年至 2022年不等,主要为清水池、沉 淀池、浓缩池、道路及围墙等,部分为房屋改造费用。基准日部分清水池、无阀 滤池等已停用,其他构筑物正常使用中。 与委托人沟通了解到,水厂厂区及一泵房厂区的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南 京化学纤维厂,土地用途为工业,改制时土地使用权未纳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范 围内,故厂区及一泵房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未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③设备 申报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三类。 申报的机器设备共 283项,购置于 1973年到 2024年,主要为水泵、高压 开关柜、泵式吸泥机和管道等设备,安装在南京化纤厂区内,现场勘察时除 18项 设备无实物,37项设备已停用或已拆卸,其余设备正常使用中。 申报的车辆共 4辆,为 2辆小型普通客车和 2辆小型轿车,购置于 2014年 到 2016年。现场勘察时申报车辆均可正常使用,且处于年检有效期内。车辆行驶 证登记权利人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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