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688098):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申联生物 股票代码:688098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锐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1幢305室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玉芳 通讯地址:上海市 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从州 通讯地址:上海市 4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东亮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5:聂东升 通讯地址:上海市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1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致行动关系终止,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义务人声明.......................................................................................................3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9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聂东升先生控制的亦普咨询系申太联执行事务合伙人,聂东升先生为申太联执行事务合伙人亦普咨询的委派代表,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聂东升与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申太联不再受聂东升先生控制,申太联与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聂东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战略规划及各类重要决策;申太联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涉及众多持股员工、合伙人及其合伙份额的管理,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保障申太联的高效运作和管理,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申太联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亦普咨询变更为王锐先生。因此,申太联不再受聂东升先生控制,申太联与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程序。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及申太联合计持有公司147,086,8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8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与申太联一致行动关系终止,申太联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合并计算。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系申太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申太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导致申太联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合并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终止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一致行动人关系的终止不影响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2、信息披露义务人3、信息披露义务人4、信息披露义务人5的身份证明文件; 4、《一致行动关系之终止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锐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声明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玉芳 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2025 12 19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从州 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2025 12 19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东亮 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2025 12 19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信息披露义务人 :聂东升 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2025 12 19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锐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声明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杨玉芳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声明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杨从州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声明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4:王东亮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声明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5:聂东升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声明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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