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智领(601717):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5-068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4,226,96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68%;副总经理付奇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635,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56%;副总经理张海斌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846,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7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焦承尧先生、付奇先生、张海斌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期间除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焦承尧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056,700股,付奇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58,900股,张海斌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11,500股。上述减持主体减持股数均不超过其本人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焦承尧先生在公司上市时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焦承尧先生、付奇先生、张海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严格遵守激励计划关于限售期的有关规定,主要如下: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减持主体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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