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华科技(603248):锡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同意,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华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网站(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中证网,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锡华科技 (二)扩位简称:锡华科技 (三)股票代码:603248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6,000.0000万股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000.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主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公司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6,000.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6,930.89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5.07%,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0.1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5.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5.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3.1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2025年12月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3.2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4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2:计算2024年可比公司扣非前静态市盈率算数平均值及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算数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宏德股份; 注3: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10.1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3.1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荣正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杜鹃路26号 联系电话:0510-85616089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层 联系电话:021-3603266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三)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联系电话:010-8809190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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