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300492):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5-087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1、持有本公司股份366,7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占扣除回购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为0.19%)的股东张鹏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6,74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后总股本比例的0.19%)。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66,74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9%。 (4)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本人/本人配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本人/本人配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申报离职,则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按上述承诺予以锁定。” (2)减持意向: “①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②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 ③减持价格: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 的发行价。 ④减持期限及数量: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本人拟 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数量的15%,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⑤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张鹏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相一致。(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减持期间如遇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股东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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