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300224):国际仲裁事项仲裁结果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5-14-01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际仲裁事项仲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最终仲裁裁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14,720,643.30欧元及与此仲裁案相关的其他费用;4、仲裁结果:驳回申请人的全部索赔请求,裁定其向公司支付法律代理费用及专家协助费用共计1,195,069.86欧元,并承担其他相关仲裁费用;5、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根据已生效的裁决,在申请人履行裁决义务、相关款项到账的会计年度,该事项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025年12月19日,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TheDanishInstituteofArbitration(以下简称“丹麦仲裁院”)发出的《最终仲裁裁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接到丹麦仲裁院发出的《仲裁通知》,由SiemensGamesaRenewableEnergyA/S(以下简称“申请人”)作为申请人向丹麦仲裁院提起的以公司为被申请人的合同纠纷仲裁已获受理,受理编号为E-3530。 1、申请人仲裁请求 公司支付赔偿款14,720,643.30欧元;公司支付仲裁判定的赔付金额及相关利息,仲裁费及与此仲裁案相关的其他费用。 2、仲裁事实和案由 公司与申请人于2021年底之前先后完成“主采购协议”(含“质量协议”等作为附件)和“量价协议”签署。“主采购协议”规定了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质量协议”规定了双方为确保一致的质量要求和产品质量所约定的条件和措施,“量价协议”规定了交易产品型号、定价基准、订购量和交付年份等事项。 质量协议要求双方在量产前要共同完成对标的产品的PPAP审核认证 (ProductionPartApprovalProcess,针对供货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品性能参数的审核,以下简称“PPAP审核”),取得申请人PPAP审核通过的书面批准是所有零部件启动生产的前提条件。在量价协议供货期内,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双方未能完成PPAP审核,申请人未能书面批准公司对标的产品的供货资质,导致双方均未能按期完成合同权利和义务。申请人主张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反对这一主张。同时,申请人下达的相当大部分的交付订单需求型号与量价协议约定的型号不符,双方未能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 3、仲裁审理过程 2024年2月1日,申请人向丹麦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2月23日,公司收到丹麦仲裁院发出的《仲裁通知》。 2024年8月28日,丹麦仲裁院通知双方已确认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庭正式成立。 2024年9月16日,仲裁庭召开预备会议。 2024年9月30日,仲裁庭发出第一号程序令及程序时间表。 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双方按仲裁庭要求,多轮提交证据文件。 2025年10月20日-10月22日,丹麦仲裁院庭审。 2025年12月19日,丹麦仲裁院作出《最终仲裁裁决书》。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国际仲裁,聘请国内外专业律所组建应诉团队,全面梳理履约全流程证据,细致论证公司合规履约核心事实,并邀请磁体研发及PPAP流程专家出具证言,维护自身权益与市场信誉。 二、本次仲裁案的仲裁结果 1、驳回申请人的全部索赔请求; 2、裁定申请人向公司支付法律代理费用及专家协助费用共计1,195,069.86欧元; 3、裁定申请人承担其他相关仲裁费用; 4、驳回本案中的其他所有请求。 三、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仲裁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仲裁结果生效后,公司将不再发生与本案有关的应诉费用,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定义务亦将随之终止; 3、根据已生效的裁决,在申请人履行裁决义务、相关款项到账的会计年度,该事项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依据仲裁裁决积极推进款项回收事宜,具体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丹麦仲裁院出具的《FinalArbitralAward》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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