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精锻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以及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赵红军、董义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赵红军、董义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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