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ST美谷(000615):重整计划解决关联担保债权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担保概况 1.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的担保情况概述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公司相关金融机构债务、定向融资计划债务提供担保的汇总情况详见2023年6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与交易对方等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京汉置业100%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原对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公司相关金融机构债务、定向融资计划债务提供的担保被动形成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8日和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京汉置业于2021年8月30日完成了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关联方凯弦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具体详见2021年9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进展公告》。 二、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11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详见2025年1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年12月15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同日,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具体详见2025年1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和《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年4月23日,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产业投资人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产投”)、天津信美通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信美”)签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5年4月25日,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财务投资主体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吉富启瑞天泽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燕园铭丰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厚沣信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5年9月24日,公司与临时管理人分别和上述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以下合称“重整投资人”)签署《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详见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9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和《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2025)鄂06破17号《民事裁定书》,襄阳中院裁定批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详见2025年1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三、本次清偿关联担保债权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关联担保债权人之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向公司及管理人出具《关于后续信托受益权份额领受安排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根据《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表》,我司在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中,经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普通债权659,867,310.46元,暂缓确认普通债权159,364,423.72元,前述普通债权合计819,231,734.18元。 上述债权产生原因系奥园美谷为我司对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7笔债权提供保证担保,属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中所载的关联担保债务。 经计算,依据《重整计划》,我司享有的前述8.19亿元普通债权共计可在奥园美谷重整程序中领受信托受益权份额10,751,404.40份(以下简称标的份额)。目前,我司关联方天津信美通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美通成)已被确定为奥园美谷重整投资人,并已承诺通过适当方式支持奥园美谷解决上述关联担保债务事宜。 现我司就后续标的份额对应的全部财产性权益的领受安排,不附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作为信美通成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条件之一,我司承诺上述标的份额对应的全部财产性权益由奥园美谷取得,以支持上市公司合规经营,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但发生信美通成所签署《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奥园美谷应向信美通成退还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合同解除情形时除外。” 2025年12月18日-19日,公司及管理人分别与九州产投、天津信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吉富启瑞天泽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燕园铭丰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厚沣信企业
依据《重整计划》和相关协议,上述关联担保解决方案实施完毕后,即关联担保的债权(金额1,157,161,547.99元)清偿完毕,公司对此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本次关联担保债权的清偿未占用公司资源,未形成公司代替关联方清偿债务的情形,未形成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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