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天普股份(605255):天普股份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

时间:2025年12月22日 21:45:10 中财网
原标题:天普股份:天普股份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
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或“收购人”)要约收购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天普股份”)股份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 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605255天普股份A股 复牌2025/12/22全天2025/12/222025/12/23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20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8%。

?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中昊芯英直接持有天普股份14,413,8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008%。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5,140,201股股份、通过控制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66,420,000股股份,共计控制上市公司91,560,2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28774%。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中昊芯英向上市公司除尤建义、天普控股、方东晖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3,5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要约收购价格为23.98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天普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5255
4、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70003”,简称为“天普收购”

5、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3,520,000股
7、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25.00%
8、支付方式:现金
9、要约价格:23.98元/股
10、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中昊芯英及其一致行动人认同上市公司长期价值,拟通过协议转让、向天普控股增资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中昊芯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2025年8月21日,天普控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宁波普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天昕贸易与自然人方东晖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2025年9月15日,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和转让过户、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进行补充约定;2025年10月20日,普恩投资、天昕贸易和自然人方东晖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普恩投资企业名称变更后股份转让事项的履行进行补充约定。上述协议约定,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别转让上市公司8,940,000股股份、2,473,600股股份、3,000,0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7%、1.84%、2.24%,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4,560,000股股份、6,166,4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上市公司18.75%股份。

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繁”)、方东晖、尤建义、天普控股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5.12元。本次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股权,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股权,方东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股权,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股权。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方东晖、中昊芯英在天普控股的股东会及董事会层面与海南芯繁保持一致行动并以海南芯繁意见为准。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

上述增资协议触发全面要约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系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了《天普股份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中昊芯英向上市公司除尤建义、天普控股、方东晖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3,5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要约收购价格为23.98元/股。

2、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3、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了《天普股份董事会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9日发布六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5、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每日公告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20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8%。

收购人中昊芯英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中昊芯英直接持有天普股份14,413,8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008%。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5,140,201股股份、通过控制天普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66,420,000股股份,共计控制上市公司91,560,2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287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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