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ST聆达(300125):公司股价向下除权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22日 22:01:06 中财网
原标题:*ST聆达:关于公司股价向下除权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聆达 公告编号:2025-13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向下除权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9日裁定批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6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5年12月29日。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5.12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前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5.12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聆达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股本265,499,995股为基数(已扣除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98,249,992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聆达股份总股本增至663,749,987股(已扣除未完成回购398,249,992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前述转增的 股股票不再向现有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清偿债务,其中302,868,048股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予以受让,剩余95,381,944股用于抵偿聆达股份和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认为,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根据《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权登记日及停复牌安排
股权登记日: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6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5年12月29日。

停复牌安排: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25年12月26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12月29日复牌。

三、风险提示
1、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10.3.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价格调整具有不确定性,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5.12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前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5.12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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