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时空科技: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秀山县洪安边城风情小镇智慧文旅融合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EPC+O)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全称):秀山县洪安边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承包人(全称):(牵头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员)四川省远景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秀山县洪安边城风情小镇智慧文旅融合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EPC+O)。 2.工程地点: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7-500241-04-01-845072)。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26万㎡,总建筑面积约6.51万㎡(已建成),其中三三广场至火锅广场为核心打造区域,三三广场附近水系多层次、多效果的夜景照明及水炮、水帘等。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重庆市最新的相应现行规范及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暂定人民币141,360,000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设计费(含税):固定总价:人民币1,729,254.4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暂定一期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82,657,904元、固定费率:99.2%,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法;暂定二期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56,972,841.6元,固定费率:99.2%,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法。 2. 合同价格形式: 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固定费率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费率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先实施一期,二期是否实施以一期实际运营效果达到策划初衷为基础,并最终由发包人及项目投资决策审定的规模和金额为准。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采用保函形式递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项目牵头人负责建筑安装工程,涉及金额139,630,745.60元,其中暂定一期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2,657,904元,二期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6,972,841.6元,二期是否实施以一期实际运营效果达到策划初衷为基础。公司将根据本次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对公司2025年当期业绩和公司未来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秀山县洪安边城风情小镇智慧文旅融合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EPC+O)合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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