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000088):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 下,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部分职权授予经理行使的行 为。本制度所称行权,指公司经理作为受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 要求依法行使被授权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全资及控股企业应当按照公 司授权管理要求,建立本企业授权管理机制,明确授权事项清 单,提升规范治理水平。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四条授权管理的原则是: (一)审慎授权原则: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 等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 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 调整。 (三)有效监控原则: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 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 (四)程序规范原则:董事会授权须经过规范的程序制定授权 决策的文件。 第三章 授权范围 第五条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 等不可授权,主要包括: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主业目录及调整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年度投资计划;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 方案;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