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000088):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人员的产生,逐步建 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完善公司考核制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盐田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非常设咨 询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1 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其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三至第五条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 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 作,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委员会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和会 议纪要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负责研究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二)负责研究公司薪酬计划; (三)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四)拟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核实 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授权是否合规、行权条件是否 满足,并发表核实意见。对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2 规定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约定需追缴收益情形的,向负有责任的 激励对象追讨因股权激励所获得的收益; (五)核实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 任程序: (一)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 (二)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进行资格审查; (三)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 评程序: (一)董事会决定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向提名、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做述职报告; (二)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意见报公司董事会。 3 第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做好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的 前期准备工作,应提前将相关的材料报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对办公室提交的材料认真审阅, 做好会前的相关审查工作。 第十二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送审事项进行审 议后,应将会议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经理层,同时将相关会议纪 要提交董事会。如果委员会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说明 的,办公室应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一般为会前三 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 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四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 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纪要必 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口头表 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或会签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 董事和其他经理人员列席会议。 4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 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纪要和 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议纪要和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第十九条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在董事会会议 召开前两天将会议纪要复印件送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 处将会议纪要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办公室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 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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