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数字(30163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638 证券简称:南网数字 公告编号:2025-009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1号云升科学园 C栋19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育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74名,代表股份数 为2,923,588,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6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名,代表公司 股份数为2,017,574,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52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06,013,6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94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共86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26,291,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69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共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7,574,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5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865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08,716,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41%。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南网数研院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941,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2%;反对2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05%;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5,941,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442%;反对2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 过。关联股东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0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南网数研院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3,22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76%;反对2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0%;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5,929,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423%;反对2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石磊、邓子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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