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0026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0:16:20 中财网
原标题:冀凯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418号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帆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9,097,2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0,000,000股的67.3815%。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087,8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08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7,00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734%;(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共1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40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5,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81%;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4,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4,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77,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6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02%;反对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4,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53,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2%;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3%。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14,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4%;反对16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10%;反对1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3%。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74,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6%;反对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7%;反对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2%;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1%。

2.0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8,911,7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0%;反对16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41%;反对1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4%;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73,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8%;反对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2%;弃权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秀君、王建康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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