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致新(30158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致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7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63,193,2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51.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33.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业务发展较快,已通过多个控股子公司陆续中标、实施。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追加上海、北京地区重点控股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依托公司及重点子公司在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领域的市场触达网络,加速核心区域业务布局。
1、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杨;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2019号3幢1层101室; 成立时间:2015年2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2、北京康乐致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静;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16 2 13 1301,1309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号院 号楼 层 ;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翻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3、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胜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靖宇东路265号535-543室; 成立时间:2024年9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结合项目实际实施需求、建设进度及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审慎安排,是落实全国化业务拓展战略的关键举措。 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张 磊 王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