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600787):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5-06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或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促进现货经营,锁定价差,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商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套期保值。 ? 交易品种:铜、铝、锌、铅、镍、锡、硅铁、锰硅。 ? 交易工具:期货交易所标准化的期货合约。 ?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 交易金额:诚通商品2026年度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即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占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诚通商品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诚通商品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谨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或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促进现货经营,锁定价差,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套期保值。 (二)交易金额 诚通商品2026年度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即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占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诚通商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诚通商品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包括铜、铝、锌、铅、镍、锡、硅铁、锰硅的期货合约。交易工具为期货,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五)交易期限 诚通商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背离,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诚通商品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在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存在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合理采用期货工具有效控制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2.严控资金规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内控制度保障:诚通商品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 4.强化团队建设:持续加强团队专业化建设,不断细化交易管理办法,强化操作风险管理,避免操作风险事故发生。诚通商品成立了套期保值业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业务授权及年度套保计划审核、套保重大风险事故处理等,具体操作上按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分析、决策、交易、风控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5.加强政策研究学习,防范政策风险。密切关注政策动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按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大限度降低政策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诚通商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其经营相关的产品,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旨在借助期货市场风险对冲功能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保障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诚通商品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诚通商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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