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601288):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5 年12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在北京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林 立董事、庄毓敏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分别书面委托王志恒副董 事长、汪昌云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谷澍先生、王志恒先生、林立先生、吴联生先生、汪昌云先生 和鞠建东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按照《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因委员回避无法就审议事项通过决议,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决定将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 为,农业银行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 准方案 谷澍先生、王志恒先生和林立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本行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 为,农业银行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 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董(监)事与高 管责任险投保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规则》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另外,本行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方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按照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2. 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本行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袍金。本行外部监事领取监事袍金。 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薪酬。对于本行的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金额仅包括其作为监事提供服务而领取的袍金。 3. 王志恒先生作为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的任期载于上表,其作为本行行长的任期始于2024年6月。 4. 刘洪先生2025年8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于2025年9月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并于2025年11月经本行股东会选举为执行董事,其委任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任职资格核准,上表所述薪酬为其2024年作为本行副行长在本行领取的薪酬。 5. 非执行董事周济女士、李蔚先生、刘晓鹏先生、张奇先生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6. 王文进先生2025年1月任本行副行长,上表所述薪酬为其2024年作为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在本行领取的薪酬。 7. 原非执行董事肖翔先生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8. 原股东代表监事邓丽娟女士2024年度未在本行领取股东代表监事袍金。 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收入已据实兑现,2024年据此分别计提谷澍先生、刘洪先生、林立先生、张旭光先生、徐瀚先生、刘加旺先生企业年金单位缴费人民币2.84万元、0.35万元、2.55万元、1.70万元、2.55万元和0.18万元。 10.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薪酬为2024年度该等人士薪酬数额。 11. 根据监管规定,本行已建立绩效工资延期追索扣回机制;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不涉及追索扣回有关情况。 12. 2024年度,由本行支付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2024年以来已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186.64万元。 13.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已于2025年12月26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已于2025年12月24日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情况尚待本行股东会审议。 14. 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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