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688097):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人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0:32:56 中财网
原标题:博众精工: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人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3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人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
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仪器”)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博众仪器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基于现有谈判进展,苏州束界量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束界量极”)拟以2,480万元人民币取得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212.0466万元人民币;苏州微镜创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镜创极”)拟以610万元人民币取得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52.1566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博众仪器的注册资本由2,992.5925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256.7957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博众仪器的持股比例由34.0842%变更为
31.3191%,博众仪器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参股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

? 本次增资完成后,唐爱权通过北京博密光雅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博众仪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束界量极及微镜创极控制博众仪器36.7363%的股权,成为博众仪器的实际控制人。唐爱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6.7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的行为,不属于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次交易涉及投资收益等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增强博众仪器的资本实力、促进项目的开展,博众仪器拟与投资方束界量极、微镜创极签订《关于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博众仪器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现有股东放弃对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根据《增资协议》条款,投资方束界量极、微镜创极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合计以人民币3,090万元认购交割后博众仪器8.1124%股权,对应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4.2032万元。

各投资方本次增资金额对应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如下:

序号投资方名称增资金额(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束界量极2,480.0000212.0466
2微镜创极610.000052.1566
合计3,090.0000264.2032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后的8.1124%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 ?否
支付安排?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增资协议》签订 并生效后,博众仪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将增资款划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是 ?否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人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增资简要情况

序号交易买方名称股权比例交易金额(万元)
1束界量极6.5109%2,480.0000
2微镜创极1.6015%610.0000
合计8.1124%3,090.0000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束界量极

法人/组织名称苏州束界量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K04NUK2M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5/11/10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湖心西路666号2幢508室
主要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湖心西路666号2幢5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唐爱权
注册资本2,48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海南蓝樱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00%
束界量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束界量极及其股东海南蓝樱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均不足一年,无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微镜创极

法人/组织名称苏州微镜创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K0C60G60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5/11/17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湖心西路666号2幢505室
主要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湖心西路666号2幢5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唐爱权
注册资本61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王宇琴持股32.7869%、张国会持股16.3934%、曾贞持股 16.3934%、李胜枝持股16.3934%、魏乃丽持股16.3934%、 唐爱权持股1.6393%
微镜创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微镜创极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且其主要股东为自然人,无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12J7686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是 □否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 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 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担保:□是 □否 ?不适用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0/03/23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主要办公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唐爱权
注册资本2,992.5925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 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批发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销 售代理;光学仪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C4040光学仪器制造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0.000034.0842%
2北京博密光雅科技中心(有限合伙)510.000017.0421%
3刘超474.074115.8416%
4苏州博众仪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2.222214.1089%
5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5.0124%
6海南黄樱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8.14814.9505%
7郑向超148.14814.9505%
8陈强120.00004.0099%
合计2,992.5925100.0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0.000031.3191%
2北京博密光雅科技中心(有限合伙)510.000015.6596%
3刘超474.074114.5565%
4苏州博众仪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2.222212.9643%
5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4.6058%
6海南黄樱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8.14814.5489%
7郑向超148.14814.5489%
8陈强120.00003.6846%
9苏州束界量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04666.5109%
10苏州微镜创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15661.6015%
合计3,256.7957100.00% 
3、其他信息
博众仪器现有股东放弃对博众仪器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经查询,博众仪器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名称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8.1124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 的审计机构?是□否 
项目2025年1-9月/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 计)(元)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经审 计)(元)
资产总额39,860,455.6346,235,176.86
负债总额49,465,054.2741,087,119.11
净资产-9,604,598.645,148,057.75
营业收入1,843,024.26581,466.98
净利润-14,752,656.39-15,464,812.71
博众仪器最近12个月内未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后的8.1124%股权
定价方法?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090.00 ? 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委托具有证券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中盛咨报字[2025]第018号),评估的基本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评估对象: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本估值报告选取收益法的估值结果作为估值结论。经收益法估值,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时的市场价值为35,6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交易定价按照评估报告所确定评估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束界量极、微镜创极拟向博众仪器增资3,090.00万元,取得博众仪器8.1124%的股东权益。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增资协议》由束界量极、微镜创极(以下合称“投资人”)、博众仪器、唐爱权(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签署。

各方经友好协商,就投资人对公司进行投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投资金额及股权比例
1.1增资:投资人同意以人民币3,090万元(“增资款”)认购博众仪器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642,032元,获得投资后博众仪器8.1124%的股权,其余溢价部分计入博众仪器的资本公积金(“增资”)。其中,束界量极以2,480万元人民币认购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2,120,466元,微镜创极以610万元人民币认购博众仪器新增注册资本521,566元。

1.2投资完成后,博众仪器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元)持股比例
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00,00031.3191%
2北京博密光雅科技中心(有限合伙)5,100,00015.6596%
3刘超4,740,74114.5565%
4苏州博众仪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22,22212.9643%
5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4.6058%
6郑向超1,481,4814.5489%
7海南黄樱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81,4814.5489%
8陈强1,200,0003.6846%
9苏州束界量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0,4666.5109%
10苏州微镜创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1,5661.6015%
合计32,567,957100.000% 
(二)交割
2.1实际控制人和博众仪器应于交割先决条件均满足或被投资人书面豁免之日(“交割日”)向投资人出具证明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者被豁免的相关文件,以及经博众仪器签署的股东名册、载明银行账户信息的付款通知。

2.2投资人应在交割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划入博众仪器指定的银行账户。

2.3投资人自投资款支付之日(“付款日”)起成为博众仪器股东并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关权利,且博众仪器应在付款日向投资人出具经博众仪器签署的出资证明书。

(三)陈述与保证及过渡期承诺
3.1在本协议签署日及投资交割日,各方作出陈述与保证。

3.2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之间的过渡期间(“过渡期”),除非基于本协议约定进行的行为或获得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实际控制人、博众仪器承诺博众仪器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称“子公司”):(i)继续合法经营并正常开展业务,获取、保持其经营所需要的所有政府批文和其他准许及同意,继续维持其与商业合作伙伴的关系,及时签订与业务经营相关的合同,保持公司拥有或使用的资产现状(正常损耗除外),按期偿还借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债务;(ii)不得合并、分立、收购第三方股权或资产、分红或回购股权;(iii)及时将有关对公司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投资人。

(四)交割先决条件
除非投资人作出书面豁免,投资人履行投资的缴款义务取决于下列交割先决条件的满足:
4.1不存在任何对实际控制人、博众仪器或本次投资产生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4.2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实际控制人、博众仪器在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持续保持真实、完整、准确,并且没有任何违反本协议承诺的行为;4.3博众仪器股东会已适当通过有效决议批准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完成投资交易;博众仪器现有股东已有效放弃对投资交易的优先认购权及优先购买权;
4.4实际控制人、博众仪器及投资人顺利完成本协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任何与本次投资相关文件的签署;
4.5博众仪器已在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关于本次投资以及董事变更的登记和备案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并已向投资人提供了换发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履约方。若违约方为博众仪器或其实际控制人,则由博众仪器及其实际控制人就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次增资扩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博众仪器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会计核算方式将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本次增资预计将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6.78万元,该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本公司放弃对博众仪器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作出的慎重决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资可能存在新引入的投资方未及时支付增资款、相关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原因导致增资方案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尚未到位,权利义务尚未转移,目前尚无法确定本次增资确认的收益所归属的会计年度。

(三)本次交易因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等手续,具体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与透明度。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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