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0:51:01 中财网
原标题:三超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三超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傅鹏翔联系电话:010-56800148  
保荐代表人姓名:毕宗奎联系电话:010-5680014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毕宗奎、吴家霖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1月-2025年11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内部决策制度等各项制度; 查阅三会会议资料;取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决策文件,以及信息披露 文件;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生产、办公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 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 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 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  
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内部审计部门资料;查阅审计委员会会 议资料;查阅公司委托理财相关决策文件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 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 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 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 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 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目录索引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投资者来 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公司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投资者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 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 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 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制度文件;查阅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 细、关联交易协议等;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关联交易和资金 占用等情况;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相关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 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 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 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查阅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查阅公司 定期报告,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  
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 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 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 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就公司业绩情况与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并查阅了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可比公司 的财务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 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管进行访 谈,了解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 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 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受光伏行业波动 
 影响,硅切片线 行业盈利承压, 下游需求有所下 降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 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关注业绩波动情况。公司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406.24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额1,934.64万元,业绩存在一定波动,其主要原因包括: (1)公司硅切片线(细线)产品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盈利承压,公司调减该产品 的产销规模,对当期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2)公司金刚线粗线订单量和价格均有所下滑,营收较上年有所减少,影响了当 期业绩。 (3)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晶半导体精密金刚石工具相关产品仍在投入期,虽然营业 收入规模同比进一步提升,但业务体量尚小,未能显著抵消金刚线业务盈利下滑带 来的影响。 (4)受光伏行业的影响,控股子公司江苏三芯的光伏硅棒磨倒一体加工中心未能 形成新的有效销售;新推出的晶圆减薄机、金刚线切割机等其他设备还处于研发阶 段,未能形成有效营收。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傅鹏翔 毕宗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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