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002724):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副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0:51:16 中财网
原标题:海洋王: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副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5-09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副董事长、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杨志杰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杨志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拟竞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杨志杰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6月28日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杨志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志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11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补选副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杨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杨志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志杰,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在湖北荆襄化工集团子弟中学、湖北荆襄化工集团物资公司任职;2001年6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工程师、服务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网电事业部副总经理、网电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监事、轮值总裁;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志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并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2,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志杰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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