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002838):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公司拟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就本次交易修订后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翊民 杨希勇 车 光 2025年12月2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