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920970):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1:00:54 中财网
原标题:大禹生物: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5-136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2年3月25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2年4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2〕82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109,528.3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1,890,471.69元。截至2022年5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SYAA10105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续监监管引 《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程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和管理、用途变更、监督与报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续监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行、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2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开户行账号余额
山西大禹生物 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芮城县支行91400601000333786012,218,475.29
山西大禹生物 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山西芮城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654103010300000065690已注销
山西大禹生物 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芮城支行140514035159已注销
合计12,218,475.29  
注:上表中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手监费等后的金额。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在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54103010300000065690)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监。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前述注销账户对应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40514035159)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监。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前述注销账户对应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1日,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 (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投入进度(3)= (2)/(1)
1微生态制剂产业化项目102,455,000.00102,581,347.01100.12%
2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9,435,471.6917,304,199.0058.79%
合计131,890,471.69119,885,546.01- 
注:“微生态制剂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拟投入募集资金之间差额为利息收入。

四、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五、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2024年3月31日,“微生态制剂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2月21日,“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
1微生态制剂产业化项目102,455,000.00102,581,347.010.00
2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9,435,471.6917,304,199.0012,218,475.29
合计131,890,471.69119,885,546.0112,218,475.29 

上述募集资金存入之日至2025年12月21日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15,971.80元,截至2025年12月21日节余资金总额为12,218,475.29元。

六、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来源于“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及内部控制制度,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一是“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原拟 进专业人才队伍,扩大营销服务团队规模,但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拟充分利用现有销售团队潜能,降低了市场推广费用,减少市场推广费用1,000.00余万元。

二是公司本着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的原则,优化了营销服务中心装修和办公设备购置方案,从而节约募集资金200.00余万元。

三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共计21.60万元。

综合上述影响,共计节约募集资金1,221.85万元。

同时,基于管理需要,“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存在部分合同尾款尚未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七、节余募集资金后监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2,218,475.29元(含利息,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12,218,475.29元《(含利息,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21日,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 12,218,475.29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续监监管引 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下同)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禹生物本次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大禹生物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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