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2:20:47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海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远海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3号)同意,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444,444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94.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489,715.56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79,510,279.32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 10月 10日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5BJAA13B0495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投资建造 6艘 VLCC574,800.00459,840.00
2投资建造 2艘 LNG运输船343,341.86274,673.49
3投资建造 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173,700.0063,437.54
合计1,091,841.86797,951.03 
注 1:上述项目中投资建造 2艘 LNG运输船船价金额为 47,7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3,341.86万元(美元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按 2025年 1月 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1美元=7.1889元人民币);
注 2:投资总额指合同船价;
注 3: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种类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本次发行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且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批准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收益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素,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匹配各项目建设周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影响公司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且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中远海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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