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68800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天准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天准科技 股票代码:688003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TZTEKTechnologyCo.,Ltd.)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五台山路18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www.sse.com.cn 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天准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62 87,200.00 872.00 87.2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 万元( 万张,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87,200.00万元(872.00万张,87.20万手)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年12月12日至2031年12月11日 2026 6 18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 年 月 日(非交易日顺延) 至2031年12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三节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26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7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200.00万元。 本次发行方式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9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7,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天准转债”,证券代码“118062”。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第四节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 发行人前身天准精密成立于2009年8月20日,由徐一华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2009年8月14日,苏州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东信验字(2009)170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已缴足。2009年8月20日,天准精密取得了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天准精密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5年1月23日,天准精密召开股东会,决议天准精密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2015 00003 2014 11 30 衡审字( ) 号”《审计报告》,天准精密以截至 年 月 日经 审计后的净资产64,299,814.27元为依据,按照1:0.9953的折股比例折为6,400.00万股,每股价值1.00元,折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6,400.00万元,折股余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2月13日,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 2015年2月1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整体变更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15)00017号”《验资报告》。2015年2月17日,天准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512000103733的《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2:苏州天准合智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现已变更名称为“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84号文核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40万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8日对发行人该次公开发行新股(4,840万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33130002号《验资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30号文批准,发行人股票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天准科技”,股票代码“688003”。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本总额由14,520.00万元变更为 19,360.00万元。此后,发行人就上述事宜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发行人上市后的股本变动 1、2022年6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2022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日,苏州纽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州纽新[2022]B1003号),对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14日止,发行人已收到3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17,088,621.0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为人民币1,101,000.00元,计15,987,621.00 2022 6 17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为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发行 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19,360.00万元变更为19,470.10万元。此后,发行人就上述事宜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2023 6 2020 、 年 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2023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6月14日,苏州纽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州纽新[2023]B1004号),对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币11,115,053.0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为人民币73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为人民币10,385,053.00元。2023年6月20日,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19,470.10万元变更为19,543.10万元。此后,发行人就上述事宜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23年9月,注销剩余回购库存股份 2023年6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对剩余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3年7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等议案。 19,543.10 19,215.10 发行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总额由 万元变更为 万元。此后,发行人就上述事项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23年11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2023年10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2023 10 27 苏州纽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年 月 日出具了《苏 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州纽新[2023]B1010号),对发行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10月26日止,发行人已收到1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5,209,650.6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为人民币294,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为人民币4,915,650.60元。2023年11月1日,发行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发行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19,215.10万元变更为19,244.50万元。此后,发行人就上述事宜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24年6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2024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15日出具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046号),对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6月14日止,发行人已收到3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11,147,983.8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为人民币76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为人民币10,385,983.80元。2024年6月19日,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19,244.50万元变更为19,320.70万元。 6、2024年11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2024年10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26日出具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097号),对发行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25日止,发行人已收到1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3,356,245.2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为人民币196,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3,160,245.20 2024 11 7 2021 本溢价)的为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发行人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发行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19,320.70万元变更为19,340.30万元。 7、2024年11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2024年11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19日出具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03号),对发行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1月18日止,发行人已收到2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3,438,508.8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为人民币19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为人民币3,246,508.80元。2024年11月27日,发行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发行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19,340.30万元变更为19,359.50万元。 8、2025年7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 2025年7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10日出具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37号),对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7月10日止,发行人已收到3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7,653,019.5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为人民币541,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7,111,519.50 2025 7 16 2020 溢价)的为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发行人 年限制性股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发行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19,359.50万元变更为19,413.65万元。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股结构图如下: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青一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徐一华先生,未发生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徐一华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16,340,000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41%;徐一华先生为青一投资唯一股东,控制青一投资所持发行人24.70%表决权;徐一华先生为宁波准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宁波准智所持发行人17.97%表决权,合计控制发行人51.08%表决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徐一华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863 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01年8月至2004年7月,担任微软亚洲研究院助理研究员;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创立北京天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8月创立公司,200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五、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天准科技是国内知名的视觉装备平台企业,致力以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工业数智化发展。天准科技专注服务电子、半导体、新汽车等工业领域,提供业界领先的高端视觉装备产品。在电子领域,作为全球视觉装备核心供应商,公司可提供高端视觉测量、检测、制程装备。在半导体领域,公司深度布局前道量检测,提供套刻与关键尺寸测量等核心制程控制装备。在新汽车和机器人领域,公司提供高阶智能驾驶方案、汽车智能装备等产品。天准科技凭借高效可靠的产品能力,帮助工业客户提升竞争优势,推动智能工业生态链的融合创新。 公司长期深耕机器视觉装备赛道,构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高效组织体系,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累计服务了全球6,000余家客户,深入各行业应用场景,与苹果、华为、蓝思、英飞凌、隆基、比亚迪、广汽、上汽、菜鸟等众多行业头部客户保持密切合作。 作为中国科创板首批上市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形成了人工智能和精密光机电两大技术体系,打造行业领先的技术平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同期收入的19.60%、19.77%、20.79%和23.62%,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拥有497项境内外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88项,同时取得163项软件著作权。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公司在机器视觉核心技术的关键领域获得多项技术突破,具备了开发机器视觉底层算法、平台软件,以及设计精密光学、机械、电控等核心组件的能力。公司结合丰富的客户场景和应用案例,对核心技术持续打磨升级,在视觉测量、视觉检测、视觉制程等多个应用领域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近年来,公司牵头起草及参与制定9项国家标准、2项国家校准规范、3项行业团体标准,荣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国家重大仪器专项承担单位”、“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等荣誉和资质,为行业持续创新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视觉装备,具体包括视觉测量装备、视觉检测装备、视觉制程装备和智能驾驶方案等。 (1)视觉测量装备 视觉测量装备,利用多种视觉传感器结合精密光机电技术,通过自主研发的机器视觉算法对工业零部件进行高精度尺寸测量,包括工业流水线用在线式测量、实验室用离线式测量。代表产品如下:
视觉检测装备,利用视觉传感器获取被检零部件的图像等信息,通过机器视觉算法、深度学习算法等技术手段,实现缺陷检测,并按照缺陷特性进行分类分级,代替人眼检测;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PCB、光伏等各领域产品及零部件的缺陷检测。代表产品如下:
视觉制程装备,将机器视觉引导定位、智能识别、测量检测等功能融入到组装生产设备中,在线实时指导生产环节,实现高精度的组装生产,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品质,主要产品包括LDI激光直接成像设备、汽车智能装备、点胶检测一体设备等,广泛应用于汽车、PCB等领域。代表产品如下:
公司智能驾驶方案产品主要包括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具身智能控制器、以及相关工具链等,其中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广泛应用于无人物流车、无人清扫车等低速应用场景以及商用车、乘用车高阶智能驾驶前装量产等高速应用场景;具身智能控制器广泛应用于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等场景。代表产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技术研发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在核心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推动现有机器视觉技术的优化和应用,增强公司的技术壁垒,保证公司核心技术的领先性。 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完善产业链横向布局,将现有机器视觉技术应用范围进一步在消费电子、PCB、新能源、半导体、新汽车和智能驾驶等应用领域进行推广,创造全新的机器视觉应用产品,促进技术成果向新产品转化,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大投入加快研究通用人工智能(AGI)大模型在工业视觉领域的应用,不断研发与AGI相关的新技术并应用到公司产品当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不断挖掘与AGI相关的新应用场景和新业务模式。 (3)营销发展规划 通过长期合作,公司与核心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的合作关系日趋稳定,与核心客户的合作逐步扩大。公司将继续稳定现有客户,同时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及经销渠道建设,逐步完善公司的营销能力。 在继续深耕消费电子产品客户的同时,公司将大力拓展半导体、PCB、新能源、新汽车和智能驾驶等其他领域客户,逐步与一批核心客户建立持续合作关系,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把握智能制造发展浪潮所带来的广阔发展空间。同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和挖掘与通用人工智能(AGI)相关的新应用,新商机,为公司开辟新的业绩增长点。 (4)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人才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将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择优引进公司急需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各类专业研发人才,保证在研发领域的充分投入,进一步提高在机器视觉领域技术的领先性。除此之外,公司将持续吸收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市场策划和营销人才,以及通晓证券事务、法律知识的专业性人才。 公司连续四年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未来三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员工绩效考核机制,优化激励机制和分配方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制定各种激励优惠政策,从工资待遇、事业发展上给予激励和保障,激励公司人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加公司的凝聚力,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5)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市场快速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对组织结构的调整,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高效灵活,驱动组织的高速成长,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此外,公司自2022年实施精益化运营管理以来取得良好的成效,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精益化管理的力度和深度,持续推进降本增效。 2、未来发展战略 天准科技是国内知名的视觉装备平台企业,致力以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工业数智化发展。天准科技专注服务电子、半导体、新汽车等工业领域,提供业界领先AI 的高端视觉装备产品。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基于工业展方向、中高端应用领域国产化发展趋势,对视觉测量、视觉检测和视觉制程设备等产品线进行迭代升级。 公司将持续深耕半导体量检测设备领域,对德国子公司的半导体量测设备产品线进行升级,除完成40nm及以上节点产品迭代与核心部件国产化外,同时针对28nm及以下节点产品进行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并通过发挥境内外协同优势提升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渗透率。 在智能驾驶和泛机器人方向,公司将围绕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及具身智能大脑域控制器两大产品线,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性能指标和通用性,并对基础软硬件平台及相关工具链进行迭代开发,大力拓展产品在乘用车、商用车、无人物流车及机器人场景的应用,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五节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87.20万手。 2、向原A股股东发行的数量:755,820手,即755,820,000元。 3、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2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原股东优先配售755,820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6.68%;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13,505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3.02%;主承销商包销2,675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1%。 8、发行结果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0名债券持有人明细如下表所示:
、发行费用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87,200.00万元(87.20万手)。原股东优先配售755,820手,即755,820,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6.68%;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13,505手,即113,505,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3.02%;主承销商包销2,675手,即2,67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1%。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25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879号。 第六节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 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安排已经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5年9月10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4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号)。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87,200.00万元 4、发行数量:87.20万手(872.00万张) 5、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7,2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972.2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227.76万元。 7、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按照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使用。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87,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87,200.00万元,发行数量87.20万手(872.00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5年12月12日至2031年12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12月18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6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1年12月1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5.7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P=P/ 1+n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1 0( ); 增发新股或配股:P=(P+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P-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0 A D P 配股率,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金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