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天工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0:15:08 中财网
  podms.com讯:(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5年 3月 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5号),同意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5年 5月 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352号),公司股票于 2025年 5月 13日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00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860,000.00元。

本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1,86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2,850,080.0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9,009,919.98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分别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348号和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3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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