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皖通高速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61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皖通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皖通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皖通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所审议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全体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现场会议并负责记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1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票数赞成,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本次会议无增加或变更议案之情况。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本次会议监票人。 上述议案之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发出的相关公告和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上述公告和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披露。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律师:王飞、方俊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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